以下为正文。
证件照注意事项
- 6个月以内的照片
- 正面、脱帽、无背景的照片
- 黑白照片也可以
照片规格
【邮寄申请时】
- 长4.5cm×宽3.5cm
请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出生年月
【线上申请时:上传文件】
- 文件格式:JPEG
- 色彩模式:RGB色彩(不可使用CMYK模式等)
- 文件大小:20KB~7MB
- 像素大小:宽480 ~ 6000像素、长480 ~ 6000像素
※通过照片编辑软件加工过的照片,有可能无法受理。
- 脸部侧向一方的照片。
- 有背景的照片。
- 与平时相貌显著不同的照片。
- 背景有阴影的照片。
- 焦点不对或手部抖动造成的模糊照片。
- 戴着帽子或墨镜导致无法辨识人物的照片。
注意
<关于因不得已的理由无法提供符合个人编号卡规格的照片的人群>
如果因不得已的原因无法拍摄符合规格的照片,若通过下述任意方法告知原因,照片即可视为有效。
- ・请将“因为生病,一只眼睛无法睁开”等具体内容填写在交付申请书正面的姓名栏内,再邮寄交付申请书。(需要写明具体是哪里、因为什么原因而无法拍摄符合规格的照片。)
- ・请致电个人编号综合热线(0120-95-0178),将申请书ID告知给工作人员。
- ※在各市町村的窗口领取个人编号卡时,可能会确认相关原因。
可能会因为证件照不符合规格(光线暗、无法裁剪等)或其他原因造成手续中断,敬请注意。
- ・因宗教或医疗的原因,需要在可识别面部轮廓的情况下包裹头部的人
例
- ・使用缠头巾、或穆斯林头巾的人
- ・因为医疗原因需要每天戴假发、帽子、眼罩或太阳眼镜的人
- ・由于受伤缠绷带的人
- ・婴儿、残障人士或卧床不起的人
例
- ・婴儿、残障人士等,或不能保持站立或坐姿的人
(可仰卧在没有花纹的素色床单上拍摄正面照。
如果需要有辅助者抱着或支撑着拍照的话,不要将辅助者拍入照片中。) - ・因为卧床不起、身体或面部麻痹等原因无法从正面拍照的人、视线无法正视的人、无法睁开眼睛的人
- ・轮椅或软管会拍进照片里的人
合格的照片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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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照片的大体基准。 |
不合格的照片示例
不符合指定尺寸或规格的示例
头部位置偏向一侧
脸部侧向一方
脸部左右倾斜
背景有椅子等物品
背景有阴影
背景有花纹
眼镜或头巾等遮挡脸部的照片示例
眼镜框挡在眼睛上
眼镜框过宽导致遮挡眼睛及脸部的面积过大
眼镜反光
过宽的头巾等遮挡头部
帽子遮挡头部
戴着墨镜导致无法辨识人物
佩戴遮挡脸部或头部轮廓的装饰品
刘海过长导致无法看清眼睛,或遮挡脸部轮廓
佩戴遮挡脸部器官的装饰品
头发分量所占面积过大,脸部面积过小
难以辨识人物的照片示例
闪光灯造成瞳孔红眼
与平时相貌显著不同
脸部有阴影
焦点不对或手部抖动造成模糊
数码照片效果不佳的示例
有噪点(画面紊乱)
有点状(网状斑点)或墨迹
有锯齿线(边缘线条不平滑)
进行了变形或遮盖图层(加边框)等图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