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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件照注意事項

  • 6個月以內的照片
  • 正面、脫帽、無背景的照片
  • 黑白照片也可以

照片規格

【郵寄申請時】

  • 長4.5cm×寬3.5cm
    請在照片背面寫上姓名、出生年月

【線上申請時:上傳文件】

  • 文件格式:JPEG
  • 色彩模式:RGB色彩(不可使用CMYK模式等)
  • 文件大小:20KB~7MB
  • 像素大小:寬480 ~ 6000像素、長480 ~ 6000像素
    ※通過照片編輯軟件加工過的照片,有可能無法受理。

  • 不可面朝側向
  • 不可具背景圖像
  • 不可與日常生活有顯著差異
  • 後方背景不可有影子
  • 不可出現失焦或因震動所造成之模糊
  • 不可戴帽或太陽眼鏡等導致無法辨識之裝飾

這些樣子都是不行的喔

注意

<關於因不得已的理由無法提供符合個人編號卡規格的照片的人群>

如果因不得已的原因無法拍攝符合規格的照片,若通過下述任意方法告知原因,照片即可視為有效。

  • ・請將「因為生病,一隻眼睛無法睜開」等具體內容填寫在交付申請書正面的姓名欄內,再郵寄交付申請書。(需要寫明具體是哪裡、因為什麼原因而無法拍攝符合規格的照片。)
  • ・請致電個人編號綜合熱線(0120-95-0178),將申請書ID告知給工作人員。
  • ※在各市町村的窗口領取個人編號卡時,可能會確認相關原因。
    可能會因為證件照不符合規格(光線暗、無法裁剪等)或其他原因造成手續中斷,敬請注意。
  • ・因宗教或醫療的原因,需要在可識別面部輪廓的情況下包裹頭部的人

  • ・使用纏頭巾、或穆斯林頭巾的人
  • ・因為醫療原因需要每天戴假髮、帽子、眼罩或太陽眼鏡的人
  • ・由於受傷纏繃帶的人
  • ・嬰兒、殘障人士或臥床不起的人

  • ・嬰兒、殘障人士等,或不能保持站立或坐姿的人
    (可仰臥在沒有花紋的素色床單上拍攝正面照。
    如果需要有輔助者抱著或支撐著拍照的話,不要將輔助者拍入照片中。)
  • ・因為臥床不起、身體或面部麻痺等原因無法從正面拍照的人、視線無法正視的人、無法睜開眼睛的人
  • ・輪椅或軟管會拍進照片裡的人

理想的標準證件照格式


單位:mm

這是標準證件照的理想格式
當照片使用於個人編號卡上時,將會縮小為直2.75公分x橫2.20公分尺寸。

不符合標準的照片範例

以下為不符合指定尺寸與格式的照片範例

臉部位置偏向照片單側

面朝側向

頭部向左右傾斜

背景中有椅子等物件

背景中出現影子

背景出現花紋圖樣

 

以下為眼鏡或髮飾品等遮住臉部的照片範例

眼鏡框遮住眼睛

眼鏡框過粗導致眼睛或臉部被遮蔽

因燈光造成鏡片反光

用大面積頭巾等物品遮住頭部

用帽子遮住頭部

因太陽眼鏡導致無法辨識

因裝飾品導致無法辨識面部與頭部輪廓

瀏海過長導致無法看見眼睛、或導致臉部輪廓被遮蔽

因裝飾品導致臉部器官被遮蔽

頭髮佔據照片面積過大、導致臉部面積過小

 

以下為難以辨識面容的照片範例

因閃光燈等造成瞳孔泛紅

面容與日常生活有顯著差異

臉部出現陰影

因失焦或震動所造成之模糊

以下為數位攝影品質低落的照片範例

照片出現雜訊(圖像不清晰)

照片出現網點(點狀圖樣)或墨水暈開

邊緣出現鋸齒狀(線條不圓滑)

照片出現變形或經增加邊框等影像處理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