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正文。
证件照注意事项

- 6个月以内的照片
- 正面、脱帽、无背景的照片
- 黑白照片也可以
※经过加工后的照片会妨碍当面确认本人,不可使用
照片规格
【邮寄申请时】
- 长4.5cm×宽3.5cm
请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出生年月
【线上申请时:上传文件】
- 文件格式:JPEG
- 色彩模式:RGB色彩(不可使用CMYK模式等)
- 文件大小:20KB~7MB
- 像素大小:宽480 ~ 6000像素、长480 ~ 6000像素
※通过照片编辑软件加工过的照片,有可能无法受理。

- 脸部侧向一方的照片。
- 有背景的照片。
- 与平时相貌显著不同的照片。
- 背景有阴影的照片。
- 焦点不对或手部抖动造成的模糊照片。
- 戴着帽子或墨镜导致无法辨识人物的照片。

注意
<关于因不得已的理由无法提供符合个人编号卡规格的照片的人群>
如果因不得已的原因无法拍摄符合规格的照片,若通过下述任意方法告知原因,照片即可视为有效。
- ・请将“因为生病,一只眼睛无法睁开”等具体内容填写在交付申请书正面的姓名栏内,再邮寄交付申请书。(需要写明具体是哪里、因为什么原因而无法拍摄符合规格的照片。)
- ・请致电个人编号综合热线(0120-95-0178),将申请书ID告知给工作人员。
- ※在各市町村的窗口领取个人编号卡时,可能会确认相关原因。
可能会因为证件照不符合规格(光线暗、无法裁剪等)或其他原因造成手续中断,敬请注意。
- ・因宗教或医疗的原因,需要在可识别面部轮廓的情况下包裹头部的人
例
- ・使用缠头巾、或穆斯林头巾的人
- ・因为医疗原因需要每天戴假发、帽子、眼罩或太阳眼镜的人
- ・由于受伤缠绷带的人
- ・幼儿、残障人士或卧床不起的人等
例
- ・幼儿及残障人士等,无法保持站立或坐姿的人
(可仰卧在没有花纹的素色床单上拍摄正面照。
如果需要有辅助者抱着或支撑着拍照的话,不要将辅助者拍入照片中。) - ・因为卧床不起、身体或面部麻痹等原因无法从正面拍照的人、视线无法正视的人、无法睁开眼睛的人
- ・轮椅或软管会拍进照片里的人
合格的照片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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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照片的大体基准。 |
不合格的照片示例
不符合指定尺寸或规格的示例

头部位置偏向一侧

脸部侧向一方

脸部左右倾斜

背景有椅子等物品

背景有阴影

背景有花纹
眼镜或头巾等遮挡脸部的照片示例

眼镜框挡在眼睛上

眼镜框过宽导致遮挡眼睛及脸部的面积过大

眼镜反光

过宽的头巾等遮挡头部

帽子遮挡头部

戴着墨镜导致无法辨识人物

佩戴遮挡脸部或头部轮廓的装饰品

刘海过长导致无法看清眼睛,或遮挡脸部轮廓

佩戴遮挡脸部器官的装饰品

头发分量所占面积过大,脸部面积过小
难以辨识人物的照片示例

闪光灯造成瞳孔红眼

与平时相貌显著不同

脸部有阴影

焦点不对或手部抖动造成模糊
数码照片效果不佳的示例

有噪点(画面紊乱)

有点状(网状斑点)或墨迹

有锯齿线(边缘线条不平滑)

进行了变形或遮盖图层(加边框)等图像处理
